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重磅!各省艺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558(国际)
学院简介: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院行政隶属云南省文化厅管理,业务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和部分专业考试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3年学院14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九条 招生专业: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空中乘务、影视
表演、
戏曲表演、
表演艺术、
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文化
艺术管理、
文秘、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部分专业有省外招生计划,具体的计划以各省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学院高职专科录取的学生(五年制大专转段学生除外)均需参加全国普通招生统一考试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统一的专业考试、部分联考、或者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才能填我院志愿。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条件按普通院校招生规定,填报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六条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苏家村17号
邮编:650111
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圆西路85号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67771 、0871-65103248、15969595060
网址:
www.ynarts.cn
Email:yshuzhb@163.com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重磅!2021年各省艺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上)
很多同学应该都注意到了2021年院校招生简章上面很多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分为实行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两类省份,那么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综合分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为大家整理了已发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的省份,仅供大家参考(注:一切以官方为主)。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印%计算。
4.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舞蹈类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
5.音乐类(使用联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2022年起,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6.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7.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8.影视戏剧表演类、
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来源计划不分艺术文理编制及公布,录取时不分文理投档录取。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
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1.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5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50%。
2.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x4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60%。
3.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二高考总分x80%+专业省统考成绩x7.5x20%.
4.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
一是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参照执行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木科专业,原“211工程”高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等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提前批B段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二是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专科专业。分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其中,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综合成绩的构成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为: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
书法学、服装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750x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高校对进档考生可按照教育部要求的三种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中:
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是根据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三是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并在我省的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如下六种计算方式,院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折合成50分)加专业成绩50%(折合成5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上进行公布,投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院校选定的排序规则按专业进行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45号)的规定执行。
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本方案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美术类、播音主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 x300x30%)+(专业成绩x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纳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编导类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专业成绩相同冉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招生院校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不自行组织校考)的专业,必须编制到我省的专业招生计划。
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具体录取模式,否则校考专业按“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认定省统考成绩专业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执行。
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构成: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1.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艺术类机动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
3.对于填报平行组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从2021年起,我省艺术类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其中:
(1)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编导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40%。
书法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x50%。
美术、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60%。音乐、舞蹈、表演类=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申25.70%。
(2)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云南师范大学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专业)
和你说实话吧,所说的空乘与礼仪说白了就是选美和你的表达能力表演能力。下面是要求你看一看自己符合吗。 云南师范大学空乘与礼仪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考。凡未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进行报名,。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4.我校单独发放专业考试通知单,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它院校。考生必须获得我校专业加试(面试)合格证后,方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 5.凡报考我校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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