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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招飞与空军招飞到底对伤疤有什么要求
招飞体检标准里,其实对疤痕的大小及部位,并没有明白的可以量化的要求。比如,没有写哪里的疤痕可以合格,哪里的不能合格。多大的可以合格,多大的不能合格。招飞的原则讲的是,重功能,轻形态。有些大的疤痕未必会影响功能,而有些小的外伤史未必不会影响功能。医学上各种各样的外伤及手术成百上千。不可能全部写明。总是难免会遗漏一些。如果标准上没有写,而却恰恰出现了可能会影响功能的问题,那么体检医生将如何处理呢?所以,体检标准只是做了大概的原则上的要求,那就是:影响功能的外伤及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延伸:
飞行员体检标准
一、外科
1、身高低于164cm或超过178cm,臂长低于68.5cm,体重低于48kg,为不合格。
入伍
2、明显消瘦无力,肥胖,体型异常,发育不良,为不合格。
3、头颈部明显不对称,颅骨发育畸形,颅骨外伤骨折及有颅内手术史,为不合格。
4、明显斜颈,甲状腺肿瘤,淋巴结结核,为不合格。
5、胸廓明显畸形及有胸腔器官手术史,为不合格。
6、有腹腔器官手术史不合格。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手术治愈无后遗症为合格。
7、隐睾,睾丸明显发育不良,附睾结核,高度精索静脉曲张及其它泌尿生殖系统发育异常和疾病,为不合格。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治疗后无复发及后遗症,为合格。
8、明显骨盆倾斜,步态异常,为不合格。
9、四肢发育畸形,肘内外翻明显不对称,膝内外翻超过6cm,骨折畸形愈合及影响功能,为不合格。
10、高度下肢静脉曲张,明显下蹲功能不全,为不合格。
11、脊柱明显后凸侧弯,腰弯曲大于5cm,为不合格。
12、环状痔,肛瘘,陈旧肛裂,脱肛等疾病,为不合格。
13、有传染性,难以治愈,病情较重,面积较大,以及影响容貌的皮肤病,为不合格。疥疮治愈后为合格。
14、有影响功能和容貌的瘢痕,为不合格。
15、有纹身不合格。
二、内科
1、收缩压超过140mmHg,低于100mmHg,舒张压超过90mmHg或脉压差低于30mmHg,为不合格。
2、心脏瓣膜病理性杂音,早搏超过5次/分,为不合格。
3、仰卧位肋下触及肝脏大于1.5cm,脾脏大于0.5cm,为不合格。
4、立位触及右肾下垂超过全肾2/3,左肾超过全肾1/3,为不合格。
5、有各种传染病及病史,各系统慢性疾病及病史,为不合格。7周岁前患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复发为合格。
6、心电图异常为不合格。
7、化验检查:肝功异常、HBsAg阳性、尿蛋白阳性、RBC阳性,为不合格。
8、胸透肺结核,肺野及肺尖钙化灶,明显膈肌及胸膜粘连,胸腔积液,为不合格。
9、B超肝、胆、胰、脾、肾病变,脾厚超过4.2cm,为不合格。
三、神经精神科
1、有下列病史不合格:昏迷史,晕厥史,颠痫病、精神病及家族史,经常头痛史、梦游史、10岁后经常遗尿史。
2、神经系统疾病、损伤及病史不合格。
3、病理反射阳性或生理反射明显不对称不合格。
4、皮肤划痕征强阳性或明显植物神经功能不稳定不合格。
5、明显眼球震颤及瞳孔不等大不合格。
四、耳鼻喉科
1、听力减退不合格。
2、外耳畸形或慢性疾病不合格。副耳廓合格。
3、鼓膜穿孔、粘连、高度内陷、增厚、萎缩、菲薄等病变不合格。
4、中耳炎不合格。
5、嗅觉丧失不合格。
6、重度高位鼻中膈偏曲、鼻炎、鼻息肉及息肉样变不合格。慢性单纯性鼻炎合格。
7、影响发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8、明显咬合畸形不合格。
9、牙齿脱落三个以上、牙龈溢脓、增生、萎缩超过4对不合格。治愈后合格。 10、颞下颌关节功能紊乱不合格。
五、眼科
1、C型表裸眼视力有一眼低于1.0不合格。
2、色盲、色弱不合格。
3、斜视不合格。
4、难以治愈或易复发影响视功能的眼部疾病不合格。
5、影响视功能的角膜疾病及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合格。
6、瞳孔变形、运动障碍及多瞳症不合格。
民航招飞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 、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
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成为飞行员有什么要求?
飞行员分为民航飞行员和军队飞行员两种。有些军队飞行员从地方本科和研究生中招收;还有的军队退役飞行员直接转业到民航改装成为民航飞行员;相比之下,部队飞行员要求的身体素质更高。
要求:身高在165公分以上185公分以下
体检:内科、外科、五官科、血液检查、神经科加上盘旋,视力要求得1.2以上,全身无痕,未有皮肤病等....总之要求很严
空军、民航飞行员报考规定
(一)报考空军飞行员应具备哪些条件?芽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空军每年均在我省招收一定数量的飞行学员。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其基本条件如下:年龄在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招生当年的公历9月1日计算,男性,未婚。考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户籍必须是湖北省境内的正式户口。
招生范围:武汉市郊区(蔡甸区、江夏区、汉南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孝感市、荆门市、宜昌市(市区、夷陵区、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荆州市、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十堰市、(市区、郧县)、随州市(市区、曾都区、广水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身体要求:身高在165-180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眼睛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心理品质要求: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力强。
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自愿献身飞行事业。考生父母及直系亲属、其他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家长对考生的志愿理解并支持。
文化要求: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
俄语)。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达到空军招飞办公室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标准。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上述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就读学校按标准审查通过后,方可填写《空军飞行学院考生报名表》。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空军飞行员?
考生有下列行为者不能报考: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有恋爱对象的。
6.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考生身体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能报考?押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
8.口吃(结巴)。
9.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
10.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
11.乘车(船)恶心、呕吐。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13.明显斜视。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
(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1.宣传动员工作
为确保空军招飞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招飞任务的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从招生的上年度10月上旬开始,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提纲、招生问答、自荐条件等材料,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支持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
2.组织报名
空军飞行学员的报名工作,从招生上年度的10月中旬开始由学校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班主任推荐,中学对报考者身高、视力等进行目测初检,合格者填写《空军飞行学院考生报名表》。
3.确定预选对象
飞行员需要有强健的体魄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因此,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和部队医院每年均共同组成身体和心品检查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空军飞行学员进行身体和心理素质的预选和复检。
预选工作在有招生任务的地(市)设置的检测站进行。由县、区招生部门或有关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持《空军飞行员考生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原则上在招生上一年度的10月底开始)、地点和要求到检测站参加预选。军区空军预选组对考生进行身体、心理品质初检,并对其进行政治和文化情况初审,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4.身体检查
经预选合格的考生,持《招飞准检证》,由县、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原则上在招生当年的3月上旬开始)和要求到指定的全面检测站接受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空军体检专业人员按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逐项严格检查。学员到校后?熏还要由学校再次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5.心理品质检测
由于人的心理品质的形成受遗传因素、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品质检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都要参加心理品质检测。心品检测工作由空军心理选拔专业人员按国家军用标准《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实施。检测项目一般有纸笔测验、仪器检测、标图识别、面试会谈、室外体育运动(跳绳、三步上篮、体操、游泳)等。
6.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心理品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和地方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和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给予协助。此项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 4月底结束。
(四)报考民航飞行员应具备哪些条件?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每年在我省招收一定数量(40名左右)民航飞行员。招收范围主要面向武汉市城区、襄樊市城区部分中学。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6至20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8月31日计算),男性,未婚。
报考考生要有志于飞行事业,为祖国的民航飞行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身体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平时学习成绩中等以上。身体、心品条件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规定的标准。
(五)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民航飞行员?
1.身高不足168厘米。
2.标准体重(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12.口吃。
13.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7?鸦《C字表》斜眼,色盲。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六)民航招收飞行员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1.民航招收飞行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从招生上年度10月下旬开始,按民航招飞简章和身体条件自荐标准,由有招生任务地方的有关中学实施。
2.报名工作在招生上年度10月下旬由有关中学组织。凡平时成绩中等以上,年龄在16-20周岁,自愿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的应届理科高中学生,均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3.民航招飞的初检工作,从招生上年度11月中旬开始,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体检队到有招飞任务的市、区组织考生进行初检。
4.对初检合格学生,在招生上年度12月下旬,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体检队按民航招飞体检标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5.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结束一周后,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体检队按民航招飞体检标准对初检合格考生进行身体复查。
(七)空军和和民航招飞检测合格学生如何做好保苗?
报考空军和民航招飞的学生,经广空招收飞行学员中心体检队和南航招飞体检队检测合格后一定要做好保苗,根据历年招收飞行学员情况,检测合格学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保苗:
1.文化保苗:空军和民航招飞都对文化成绩有一定要求,每年因文化成绩不够被淘汰的学生近20%,因此,合格考生一定要加强文
化学习,同时学校要配备较好的老师对他们进行文化补习(特别是数学和外语),保证他们有良好的文化基础。
2.身体保苗:空军和民航招飞对身体要求非常高,因此,每个检测合格学生一定要保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讲究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得到不卫生的饮食摊点就餐,以免传染疾病。不得接触有血吸虫病疫区的水源,以免传染血吸虫病。不要参加激烈碰撞的运动,以免造成身体撞伤和损伤。切实做好视力保护,因高考的压力对视力影响较大,要经常做眼保健操,做好自查,以保证良好的视力;
3.心品保苗:空军对招收的飞行学员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检测合格学生要按空军招飞心品检测要求做好心品自我检测,特别是保证体育锻炼(主要是跳马、跳绳、三步上篮、体操、游泳等),每天必须抽出1小时左右的时间进行体育训练,学校要抽出老师及安排场地和器械等,并要保证学生训练时间得到落实。
如果视力可以达标 应该跟是否做过矫正手术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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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孩考上空军飞行员,飞行员考试对学员有哪些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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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孩考上空军飞行员,飞行员考试对学员有一些身体要求,第一,需要形象上的要求。 第二,在视力听力方面也是有要求的。 第三,不能有一些疤痕或者疾病。 剩下的就是语言表达能力强, 不能够有犯罪记录,还有通过民航局要求的体检。
近日,浙江一个男孩考上了空军飞行员,这种很多网友表示羡慕。因为很多人的梦想就是成为飞行员,特别是对很多男生来说。实际上,飞行员要经过体能和文化测试,层层筛选,过程是相当不容易的。如果想要成为一名飞行员,因为受到环境的影响,所以一般对学员有一些身体上的要求。
第一,需要形象上的要求。一定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要匀称,性格要开朗,举止要端庄,身高女生要165到182之间,男生身高一定要168以上,女生体重不能低于45 kg,男生体重不能低于50 kg。走路姿势方面不能够有内外八字。
第二,在视力听力方面也是有要求的。空中飞行肯定是需要有很好的视力的,正所谓眼观八路,耳听四方,否则可能会影响到飞行,就会比较危险。飞行员的眼球不能够存在一些变形的症状,而且不能够用色盲色弱,或者是斜视等问题,眼睛的裸眼远视力不能低于0.3。同时,听力不能够低于5米,就是听力要好。
第三,不能有一些疤痕或者疾病。我们的面部、颈部、手部都不应该有明显的疤痕,不存在一些治不好的皮肤病,不能够有纹身,也不能有精神病或癫痫病,没有传染病,没有慢性疾病等等。
剩下的就是语言表达能力强,口气要清楚,普通话有流利,英文发音也是很重要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不能够有犯罪记录,还有通过民航局要求的体检。
以上就是飞行员考试对学员的一些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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