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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体育录取时间安排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2024-09-19 08:49:23 | 大学科目网

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新疆高考体育录取时间安排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新疆高考体育录取时间安排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各个省份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不同,根据阳光高考截至6月22号已公布信息的省份可得知,具体如下:

1、北京市: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

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1日—7月22日。

2、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A段军队院校志愿),6月26日12时至6月27日12时。

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C段,A段军队院校志愿除外)、本科批、对口本科批,6月28日9时至7月2日17时。

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7月30日12时至8月2日17时。

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征集,7月11日12时至7月11日17。

本科提前批B段、对口本科批志愿征集,7月15日12时至7月16日10时。

本科提前批C段志愿征,7月19日17时至7月20日9时。

本科批第一次志愿征集,7月27日12时至7月28日10时。

本科批第二次志愿征集,7月30日12时至8月2日17时。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志愿征集,8月6日12时至8月7日10时。

专科批第一次志愿征集,8月12日12时至8月13日10时。

专科批第二次志愿征集,8月15日12时至8月16日17时。

3、山西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将在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分为五个阶段,每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段:6月26日8:00-6月27日18:00。填报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提前本科一批,提前本科二批,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农科生等批次院校志愿。

第二段:7月3日8:00-7月5日18:00。填报第一批本科(A、A1、B类)院校志愿(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仅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填报>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定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第三段:7月22日8:00-7月24日18:00。填报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志愿(含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第四段:8月4日8:00-8月5日18:00。填报本科第二批C类院校志愿,高本贯通培养批院校志愿及提前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批志愿。

第五段:8月10日8:00-8月13日18: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批志愿。

4、内蒙古省自治区:

(一)本、专科提前批

意向填报安排:

6月26日: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批A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1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2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0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21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7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8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

7月1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2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

7月2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1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四)专科提前批(艺术类):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8月3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五)高职高专批:

8月4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4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5、辽宁省: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10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13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6、吉林省:

正式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4日—28日(每天9:00—16:00)。本时段填报须政审、面试、体检的提前批军队、武警、司法、消防、飞行技术、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等本、专科院校及专业;本科层次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第二时段:8月6日—7日(每天9:00—16:00)。本时段填报专科层次各科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7、黑龙江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共分三次填报考生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6日-6月2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院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1日-7月4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7月6日-7月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8、江苏省: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9、浙江省:

各类别、各段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6月12-18日——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练习。

6月26日左右——公布各段分数线和相应一分一段表;提供考试成绩和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 —30日17:30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一批及艺术类三位一体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一段、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填报;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志愿填报;符合条件考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7月8日——8:30-17:30    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7月22日上午——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剩余计划。

7月24日——8:30—25日17:30    普通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体育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

7月31日上午——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征求计划。

8月1日——8:30—17:30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征求志愿填报。

10、安徽省:

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科类各批次志愿(含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均通过网络分时段填报。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时段内组织达线考生分期分批上网录入志愿信息。

文理科本科提前批(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类各批次:6月28日8:00至30日17:00

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7月3日8:00至7月6日17:00

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批、体育类各批次:7月8日8:00至10日17:00

文理科本科提前批:7月12日 10:00至16:00

文理科本科第一批:7月23日10:00至16:00

文理科本科第二批:7月30日10:00至16:00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8月9日10:00至16:00

艺术类第二批(本科):7月19日10:00至16:00

艺术类第三批(本科):7月26日10:00至16:00

艺术类第四批(高职<专科>):8月7日10:00至16:00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7月18日10:00至16:00

体育类第二批(高职<专科>): 8月5日10:00至16:00

11、江西省:

继续实行2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和每批次录取后缺额征集志愿填报,集中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对已提交当次志愿修改一次,征集志愿提交后不能修改。

(一)第一次集中填报,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类院校志愿,时间为6月24日9:00—25日17:00。

(二)第二次集中填报,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非军事类院校及其他各批次志愿,时间为6月29日9:00—7月2日17:00。

(三)缺额征集志愿填报,每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均安排缺额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发布。

12、山东省:

6月28日至7月8日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统者、联考专业第1次志愿填报)。

6 月 30 日(9:00-18:00)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第1次志愿。

7月5日至8日(每天 9:00-18:00) 填报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原:填报普通类常规批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春季高老本科批第1次志愿。

7 月 14 日(9:00-18:00)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

7月22日(9:00-18: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2次志愿。

7月25日至28日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

7月25日至26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屋填报 )。

7月26日至28日(每天9:00-18:00) 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填报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原、春季高考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7 月 29 日 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3次志愿录取结果:公布春季高考专科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

8月2日至3日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艺术类 (每天 9:00-18:00) 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

13、河南省: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14、湖北省: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15、四川省: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16、贵州省:

6月27日0:00至6月30日18:00

17、陕西省: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含专科)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18、湖南省:

6月26日8:00-27日17:00 填报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

6月28日 继续开通志愿填报系统辅助填报功能填报本科批志愿(不含特殊类型志愿)和专科提前批志愿

6月29日8:00-7月2日17:00填报普通类和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7月12日8:00-17:00 填报普通类和体育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7月15日8:00-17: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7月25日8:00-17:00填报普通类和体育类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30日8:00-17:00填报普通类和体育类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8月3日-5日 继续开通志愿填报系统辅助填报功能

8月6日800-8日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

8月8日8:00-17:00 填报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8月16日8:00-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8月21日8:00-17:00 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19、广西省: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

20、甘肃省: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 至8月8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21、宁夏回族自治区: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志愿。

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3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23时。录取期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时起,考生可在征集志愿时间填报并修改后续批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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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体育高考评分标准

百分制计分、定量指标评分等。
1、新疆体育高考标准为百分制计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测试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3、定量指标评分要求:各项目考试测量(计数、计时)人员不得少于3人,打分依据项目评分表,采用就低的原则,即未达到某一档次评分标准的,按低一档评分标准评分。体育高考考生定量指标成绩低于评分表最低值,计0分。
4、定性指标评分要求:定性指标均采取10分制打分,由不少于4名考评员独立打分,所打分数可到小数点后1位。分数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只取到小数点后1位)后,按照权重,乘以相应的系数即为该指标最后得分。
5、生考试时所穿服装和佩饰不得印有任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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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八、录取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八、录取的相关内容。

40、自治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各招生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新生工作。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41、高校录取共分六个批次:
(1)本科零批次录取高校:即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本批次设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报考汉语言艺术类计划本科层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民语言艺术类计划本科层次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升局备科测试。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获得《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高校在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教学司[2009]35号文件所列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高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报考零批次其它类别的考生必须按照招生高校要求进行政审或其它审查等。
(2)本科一批次录取高校:即“985高校”、“211工程”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和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协作班(不含公安高校和民办高校)。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本科二批次录取高校:即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4)本科三批次录取高校:即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本科、民办本科高校。本批次设六个志愿,其中二至六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零批次)录取高校:即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高校(专业)。本批次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腊汪独录取的专科高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等学校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该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各高等学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吵毁考试》公布的为准。
42、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自治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3、高校要结合该校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4、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5、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允许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分数级差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46、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自治区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7、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4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仅以自治区团委核准的名单为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
(6)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50、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仅以自治区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51、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民考汉”和“汉考民”考生,必须填写《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的民委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同时交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逐个进行审核,对有关材料要逐项检查,同时审核人须签名负责。复印件留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存档。如果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享受“民考汉”和“汉考民”照顾政策的考生的最终确认,以各地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名单为准。
5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各志愿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
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53、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4、加分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5月25日之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所有加分一律计入高考总成绩。
5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6、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7、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高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58、保送生的招生:按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招委[2009]57号)执行。
59、关于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的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60、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该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可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鼓励高校接收因志愿“撞车”落选的高分考生。
61、民语言考生数学限分:
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的数学成绩进行最低分数限定,实行“文理同步,本、专科区别,逐年提高”的原则,具体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民考汉”、“汉考民”、“双语班”的招生
“民考汉”考生既可以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又可以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其中,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使用汉语言《报考志愿信息卡》;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使用民考汉《报考志愿信息卡》。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民语言计划的学校志愿(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民考汉计划的符合“民考汉”照顾加分政策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填报民语言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
63、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 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民办高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校。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新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加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4、各中学应及时、规范地向考生提供纸介质档案,档案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被录取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介质档案材料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中学提取并自带到录取学校。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招生办公室和区属高等学校应分别设立接待站,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65、自治区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66、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教育部规定)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并确认录取结果。
67、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该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该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6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该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 “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招办应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69、本、专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7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九、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招生
71、报考区外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72、报考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报名、单独组织命题考试、单独组织录取。考试科目为三科: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所列第71、72条考生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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