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7 06:44:14 | 大学科目网
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九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决定的原则。大学科目网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除考生所在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别规定外,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将同一省份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文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大类或专业。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分省份、分类别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其中,福建省内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统考的成绩,福建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的成绩。各专业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综合分=文考总分×40%+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文考总分×30%+专业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60%+校考成绩×2.5×40%。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福建省体育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若无特殊规定,原则上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福建省体育考生若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百分制)×7.5×70%。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6-2591404。
第四章 资助奖励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第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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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日语 | 5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4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 4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市场营销(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国际商务(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人力资源管理(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2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广告学 | 2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2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应用化学 | 5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经济统计学(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5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园艺 | 4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经济学(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4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财务管理(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木部就读) | 4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网络工程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社会工作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电子信息工程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统计学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网络与新媒体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园林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3 | 546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国际经济与贸易(大一在圆山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部就读) | 3 | 504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2 | 5040/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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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华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由总分从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目的分数。音乐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龋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从线上考生中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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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盛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龋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
河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河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十三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
云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云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择优录缺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是:1.我校本科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龋2.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填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3.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
海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海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2、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
2024-09-12 03: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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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5:09:49
2024-09-10 15: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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