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03:46:03 | 大学科目网
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大学科目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为A(简称8A)的考生,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参考科目:数学、物理、化学、语文。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再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四条 内蒙古考生,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合格考生可在上述专业学习,不合格考生可选择转至其他专业学习,但考生的高考成绩须高于拟转专业在考生生源所在地录取的最低分数。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获得我校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按50%:50%折合相加,形成综合成绩,具体公式:综合成绩 =(我校专业考试成绩 + 文化考试成绩)/ 2。学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满分440分折算;其他地区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皆按满分750分折算。
第十七条 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对注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
甘肃 | 2022 | 文科 | 本科二批K段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 | 10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土木类(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38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30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0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 | 20 | 4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3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公共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 | 13 | 4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11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环境工程 | 10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电气类(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10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10 | 5400/五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8 | 4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 | 8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 | 8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应用物理学 | 7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7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测绘工程 | 7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7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应用化学 | 6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工商管理 | 6 | 4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交通工程 | 5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安全工程 | 5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投资学 | 5 | 4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地理信息科学 | 5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地质工程 | 3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智能制造工程 | 2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智能建造 | 2 | 5400/四年 |
甘肃 | 2022 | 理科 | 本科二批K段 | 人工智能 | 1 | 5400/四年 |
更多数据请进入:www.whdxky.com/dxzs |
天津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大学录取规则我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为第一批211工程院校,是国家“985”一期,二期重点支持建设的高等院校。在各个省市,我校均是重点一批(国防生为提前批次)录取原则(摘自《天津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第七条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第九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还须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合格成绩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
天津天狮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天狮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八条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九条学院录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u3000u3000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u30
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天津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
天津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天津科技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缺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依照《天津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进行)。第十二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即按
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龋第七条学校录取时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
天津工业大学录取规则天津工业大学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盛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龋第十二条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2024-09-12 03:36:34
2024-09-26 10:42:43
2024-09-18 15:09:49
2024-09-10 15:26:41
2024-06-30 11:33:11
2024-08-04 15: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