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9 07:58:54 | 大学科目网
南方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九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中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法学、法学(卫生监督与管理)、经济学、应用心理学、英语、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市场营销(医药市场营销)等十个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史类考生。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只从第一志愿(第一组志愿)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的考生中录取。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顺序录取。'志愿优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专业优先':对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前两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即各专业先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未录满的专业,再从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的考生,当其未被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录取,但高考总分达到所填报的第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将视其第二专业志愿为第一专业志愿参加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如果考生前二个专业志愿均未能被录取,将按其高考分数排序情况,优先满足高分考生后续专业志愿中最靠前的一个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四条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面试)和文化水平测试,考核和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第二十五条学校将根据教学、生活设施的具体情况,调整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男女生的录取人数。其它专业无男女生限制。男生报考护理学专业,高考总分相同时,享受优先录取。我校所有专业报考不受语种限制,但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新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的英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第二十六条对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录取时仅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为准,各项加分仅作参考。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第二十七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科目 | 批次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学费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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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护理学 | 5 | 7660/- |
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康复治疗学 | 2 | 7660/- |
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中医学 | 2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护理学(卓越班) | 2 | 7660/- |
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医学英语)、翻译) | 2 | 6850/- |
山西 | 2022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针灸推拿学 | 1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生物医学工程 | 6 | 685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医学检验技术 | 5 | 766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临床医学 | 4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中药学 | 4 | 766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 | 3 | 7660/八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医学影像学 | 2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儿科学 | 2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 | 2 | 685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606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专业:英语(医学英语)、翻译)(外语语种英语) | 2 | 6850/-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麻醉学 | 1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 | 1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基础医学(院士创新班) | 1 | 7660/五年 |
山西 | 2022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中西医临床医学(创新班) | 1 | 7660/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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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录取规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龋学院根据江苏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三条我院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第十四条我院2009年招生专业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专业类需选测物理,兼招专业类可选测物理或历史
赣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赣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七条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录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志愿优先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英语语种考生优先录龋2、考分优先原则: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在国家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
皖南医学院录取规则皖南医学院录取规则五、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龋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
海南医学院录取规则海南医学院录取规则四、录取规则:第七条学校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八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上不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均视为院校第一志愿。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
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大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辽宁省: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按10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所有专业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
温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温州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第三章录取规则u3000u3000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七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u3000u3000第八条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
安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安徽医科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及要求: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2.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龋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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