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高考俄语加分政策 关于高考改革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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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今年高考时间
河北省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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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考试科目: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外语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自主命制。
河北高考文化总分构成: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其中,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高考加分政策:
1、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2、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3、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省所属高校在省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
2023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及降分录取规定
高考加分可以让你以更高的成绩被心仪的学校或者被心仪的专业录取,那么福建有哪些加分政策?哪些优先录取政策?和哪些高考降分录取规定呢?以下小编都进行了详细的汇整,了解这些政策和规定,才能帮助大家在高考的道路上进一步的顺畅。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一)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二)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劳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多加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023年福建省降分录取办法
普通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民族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注明:福建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属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艺术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本科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2.本科批校考阶段、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体育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23年福建省高考模式
福建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此外,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关于高考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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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
考试评价模式
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模式
“3”是指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三个科目。
“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中综合评价”包括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十一个考试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科目设置与命题考试
(一)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设置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
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体育专业课。
艺术类: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术科。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考试包括听力部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语文科目考
汉语文和朝语文;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蒙古族考生语文科目考汉语文和蒙语文。
(二)考试时间
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150分钟;数学、外语各12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当年统一考试时间为准。
(三)命题
1.命题依据
我省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命题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2010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2010版)》。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考试内容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选考内容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调整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考生在规定科目中任考一个模块(专题)的内容。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科目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综合。外语、思想政治、汉语文和蒙语文不设选考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3.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其中外语包括听力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300分,其
中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总分为750分。
4.试卷结构
各科考试试卷分卷Ⅰ、卷Ⅱ两部分。卷Ⅰ是选择题,为必考题;卷Ⅱ是非选择题,含必考题和选考题。外语、思想政治、汉语文和蒙语文全部为必考题。
四、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综合评价信息要以文本形式提供给录取院校,装入新生档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普通高中应届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普通高中应届学生报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报考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及体育、艺术院校(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不做统一要求。
非艺术、体育学习领域中有特殊专长的普通高中应届学生,经鉴定、批准,报考各类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不做要求。
往届生及其他考生的报考录取办法按现行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与能力”或“运动与健康”获得A等级(运动与健康获得A等级的学生还需参加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且达标,体育类考生不享受“运动与健康”的加分政策)的普通高中应届学生,按国家规定加分投档。
(四)积极探索重点高校以国家统一考试为基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和高校自主考试相结合的评价选拔机制。
实行自主招生的重点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试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五)探索试行高职(专科)院校以国家统一考试为基础,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选拔录取方式。
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要探索实行单独招生录取方式。由招生院校自主规定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少于三科,其中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为必考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自主招生录取。
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设置的适应当地经济建设的相关专业可采用国家统一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录取方式。逐步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的录取方式。
考试范围
语文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选考范围:“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考生选考一类文本的内容。
汉语
考试范围:《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
朝语文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选考范围:《诗歌散文欣赏》和《小说欣赏》,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蒙语文
考试范围:《东三省
蒙古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
数学
理科数学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选修系列2中的2-1、2-2、2-3。
选考范围:选修系列4中的4-1《几何证明选讲》、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4-5《不等式选讲》,考生选考一个专题的内容。
文科数学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选修系列1中的1-1、1-2。
选考范围:选修系列4中的4-1《几何证明选讲》、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4-5《不等式选讲》,考生选考一个专题的内容。
外语
英语考试范围: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选修6、选修7、选修8。
2.听力考试:《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八级目标要求。
俄语考试范围: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选修1-1、1-2、1-3、1-4。
2.听力考试:《普通高中俄语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七级目标要求。
日语考试范围:
1.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和选修6、选修7。
2.听力考试:《普通高中日语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
六级目标要求。
文科综合
思想政治
考试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时事政治(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历史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
选考范围: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地理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和《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有关内容。
选考范围: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理科综合
物理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和选修3-1、选修3-2。
选考范围:选修3-3、选修3-4、选修3-5,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化学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和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
选考范围:选修3《物质结构和性质》、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生物
必考范围:必修1、必修2、必修3。
选考范围:选修1《
生物技术实践》、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考生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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