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教高考报名流程 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科目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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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浙江院校代码:0008
u具有118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u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u设立“理工实验班”,配备导师、个性培养、专业任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就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为C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在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
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
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且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50分及以上,且具有体育特长(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五)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限制)。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240名,其中理科200名、文科40名。
科类
分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
数理化生类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应用物理学
10
应用心理学
5
纺织类〔
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
纺织品设计方向)、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0
包装工程
15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纺织贸易与检测、造纸工程方向)
20
生物技术
15
生物制药
15
工程技术类
数字媒体技术
10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工程)
15
电气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
工程管理
10
建筑学
5
工业设计
10
经管类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统计学)
10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10
理科合计
200
文科
经管类、人文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
统计学)
5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5
法学
7
公共管理类
7
英语
8
传播学
8
文科合计
40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
)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30日(上午10:00)至2月28日。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为确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所有书面材料须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中学校长推荐计划
浙江省中学(须有高中毕业生)校长(仅限校长本人)可实名推荐1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学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从高到低为序,按不超过我校“三位一体”总计划20%的比例,优先直接获得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须包含本校2014届高中毕业生数和高考一批上线率,应届高中毕业生数,预期一批上线率,以及所推荐的学生在本校2015届毕业生中分科类(理科或文科)成绩排名和推荐理由,经校长本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为有效。
六、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2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素质特长成绩是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满分20分(具体项目和计分见附件)。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核准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文理科志愿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 浙江理工大学 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
(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先分科类按招生计划1:1确定预录取人选,再进行专业投档,若预录取人选中有因综合分低、志愿专业投不进且不服从调剂被退档的,则按综合分再顺延录取至额满。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自选综合科目)获得A等较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志愿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三)若分科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科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简章同时在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901、K320、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18年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特长和专业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翻译(英汉口译方向)、阿拉伯语、西班牙语要求英语或语文的学考成绩为A等;小学教育(英汉双语方向,师范)要求英语或语文或数学的学考成绩为A等;
2.具有专业特长: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高中组)并获省级决赛及以上级别各奖项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95人。具体如下表: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网( ),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浙江外国语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申请表》。
2.材料递交。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M)。
(2)《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扫描(拍照)后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M)。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外国语学院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字。
(3)竞赛获奖者获奖证书需要扫描(拍照)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M)。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结合考生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获奖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1:6的比例,确定获得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专业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浙江外国语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测试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①英语即兴演讲,阿拉伯语或西班牙语模仿;②英汉问答;③仪态仪表仪容。此外,小学教育(英汉双语方向,师范)需进行教师职业情境测试和教师性向书面测试。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00分。
3.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面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志愿填报时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选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合二为一,并按平均成绩计算。
2.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3月9日;
2.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14日-3月15日;
3.面试时间:3月31日或4月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8日起。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88219523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进行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4380,87318782
学校网址: www.zisu.edu.cn
招 生 网:
微信公众号:zisunews、ZISUZSB
大学科目网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浙江外国语学院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报考学生千万别错过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B等(含)以上、往届生P等(含)以上,满足我校对应各专业2017年选考科目要求。往届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也可使用,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行申请报考相关专业:1.报考
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英语和
生物科学专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应届生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
美术,往届生不含自选综合,共10门,下同)有“6门及以上为A等”或“4门及以上为A等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其中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要求思想政治科目为A等、小学教育专业要求语文或数学科目为A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科目为A等、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和语文科目为A等、生物科学专业要求生物科目为A等。
报考
学前教育专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5门及以上为A等”或“3门及以上为A等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
报考
特殊教育专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3门及以上为A等。
特长考生专项条件包含以下五类:(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A组、B组获奖)。(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含)以上。(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
绘画、
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申请材料: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无变形);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地点(1)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科学: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2)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等高校先修课程学分或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及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2分(老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我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编辑于2017-08-15,内容仅供参考并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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