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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考试都考什么,什么时间报名,如何报名?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
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57所(名单见附1)。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名单见附2)。
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名单见附3)。
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8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地处一、二区招生单位和目前在二区就业报考一区招生单位,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均不享受照顾政策,按招生单位所在区分数线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
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
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1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1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
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俄语、
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制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
(五)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09年5月上旬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
(九)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
北京大学等高校(名单见附5)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9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和工学门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
1.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2.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3.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5.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
官方网站:
历年高考时间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答:1977年恢复高考是在12月份高考的,目前也是唯一一次在冬季举行的高考。
历年高考时间:
1952年-1965年高考时间:(各地、市有所不同,不一一列举。)
1952年:8.15-17日;
1953年:8.20-22日;
1954年:8.15-17日;
1955年、56年、57年:7.15-17日;
1958年:7.18-20日;
1959年、60年:7.20-23日;
1961年、62年:7.15-17日;
1963年、64年:7.15-17日;
1965年:7.10-12日;
1973年:7.15-16笔试,7.18-19日面试,有的:7.27-28日;
1977年:12.6-8日,12.9-10日,12.11-12日,或:12.17-18日,12.20-22日等;
1978年:7.20-23日;
1979年-2002年高考时间:7.7-9日;
2003年至今高考时间:6.7-8日,部分省市6.7-9日。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我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上海在全国最先获得自主命题权,实行3+1方案(除语数外,再任选一门)。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科目被取消,除语数外,文科加考政治和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和化学,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统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政治。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与任务,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 [8] 同年广东率先试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开始出现在高考科目中。从这年起,高校大规模扩招开始。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0年之前我国高考一直实行全国一张卷,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开始实施“统一高考,分省命题”的组织方式,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题的行列。
2001年,教育部对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取消了普通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5岁、未婚的限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也可报考普通高校。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将不受年龄及婚否的限制与影响,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至此全国各地每年都有25岁以上的大龄考生步入高考考场。
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8年,中国开始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大学科目网
2014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16、17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2014年全国有16省市实行分省命题,统一命题的有15个;2015年,又新增江西、辽宁、山东3省实行高考统一命题,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增至18个。
2016年全国有26个省份选择统一命题,也就是采用“普通高考全国卷试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5省份仍为分省命题。
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019年5月6日,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会上透露,2019年高考报名者达到上千万。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18年考研初试 各科目时间安排清单?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8年考研初试 各科目时间安排清单?的相关内容。
2018考研交流群 517111258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经公布,接下来就要进入考研的重点时间,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2018年考研初试 各科目时间安排清单,仅供考生参考。
事件一:2017年9月预报名
需要关注的事:
1、关注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计划,购买专业辅导用书,获取专业课考试信息。
2、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宝宝们有问题可以去咨询!
咨询入口连接:
3、考研预报名9月24日–27日
怎么复习:
强化公共课的复习效果,不断完善复习总体结构。
事件二:2017年10月正式报名
需要关注的事:
1、确定十一黄金周复习计划,对前两个阶段的复习进行总结、梳理、查缺补漏。同时,开始专业课的复习,可报一个长期班系统复习。
2、考研报名10月10日–31日
报名入口链接:
事件三:2017年11月现场确认
需要关注的事:
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开始,考生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照相。(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怎么复习:
进入强化阶段:公共课、专业课冲刺复习。认真做几遍,把握命题趋势,重要考点。
各省考点查询:
链接:
事件四:2017年12月初试
需要关注的事:
1、打印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
2、初试时间(12月23日––25日)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怎么复习:
进行模拟实训,报一个冲刺/班进行查缺补漏,做考前整理。
事件五:2018年2月查成绩
需要关注的事:
放松心情,查询初试成绩。
事件六:2018年3月国家线
需要关注的事:
关注国家线和院校复试线,国家线大约3月中旬出。
事件七:2018年4月复试
需要关注的事:
准备复试,联系招生,单位。
考研君提示:复试也不能放松,建议从初试后就开始准备!
事件八:2018年5月复试成绩
需要关注的事:
关注复试成绩。
2018考研初试各科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考试科目12月23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4:00-17:00 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12月24日8:30-11:30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中医综合、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农学门类联考数学、农学门类联考化学。14:00-17:00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农学门类联考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农学门类联考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联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2月25日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以上是猎考考研为考生整理的“2018年考研初试 各科目时间安排清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另外猎考考研提醒大家2018考研招生简章、2018考研招生目录、2018考研参考书目以及2018考研大纲已经出来。同时,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猎考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秋季集训营、VIP1对1、推免课程系列备考课程,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还会根据每年的考研大纲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哦~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猎考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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