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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高中转学籍需要的手续和条件如下:
高中转学需要的手续包括:转学申请表、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学业水平测试,转学回执等。
高中转学的流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转学学校同意接受转学,由转学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手续并核实;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学籍系统向市教委提交转学申请,由市教委学籍部门进行核实。
高中转学在学校取得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注册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学学校);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复印件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原省属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原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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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转学不批准的原因
入学不满一学期的(省外转出的除外);进入毕业年级;国际班转普通班;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或县(市)的;应该退学;没有其他正当理由。符合转学条件的高中学生,由学生申请转学,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的,应严格审查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学校要求并有接收能力。
高中转学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署录取通知书。除学校留存外,转学生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应扫描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
高中转学的注意事项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转学。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市内同档次、同性质的学校可以相互转学。所谓“同年级”,就是同年级可以互相转学;“同类”是指学校类别可以互相调剂。
id="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
素质教育
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全面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综合、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和核心素养的发展,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地发展。
3.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4.可操作性原则。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让学生易参与、让老师易指导、让各方易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
理想信念
、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
留守儿童
、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
社会组织
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优势学科的学习和获奖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
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团队情况及活动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1.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采用写实的办法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如获奖证书、作品照片、研究报告等,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同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把相关内容记录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纪实报告》(见附件2,以下简称《纪实报告》)相应栏目中,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务求真实、有据可查。
2.公示确认。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整理自己的《纪实报告》,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相关事实材料。遴选出来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学校必须在每学期末提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信息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经核查后如确需更改,学校须书面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3.形成档案。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见附件3)。综合素质档案的内容必须是每学期所填报的内容,不能随意添加。毕业时,学生须采用纪实性的语言和典型事例撰写自我陈述,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须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撰写综合评语。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
五、材料使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高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作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参考。高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主要信息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参考。高等院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
3.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列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评价的信息,反思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积极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督导检查,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指导各地和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建立“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为高中学校记录评价信息、上传事实材料提供便利,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
3.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
id="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登录网址及入口
点击登录: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简介和联系方式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
专升本
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
英语等级考试
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
高校招生考试
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樱樱歼置:
◆ 综合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四)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五)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颂链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
硕士研究生
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脊冲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八)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考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
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
:450046
三、河南高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
考生号
、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普通类考生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4.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和
地方专项计划
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
自主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6. 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
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
平行志愿
,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专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提前批(除艺术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除艺术外)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批次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各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7.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8.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考生录取为
定向生
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9.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
提前批次
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体育、艺术、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定向培养士官、航海类、
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10.
少数民族预科班
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1.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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