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今年高考中大连理工大学和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对黑龙江省的最底分数是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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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献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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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6月02日10:51 长沙晚报
编者按 近年来,国防教育不断深入人心,军事院校招生和国防生招考,成为高考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军事院校同时列入提前批录取。近日本报记者特与军事博览报记者一道采访了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培训局有关负责人,并共同推出一组2003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相关报道,希望能给考生和家长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紧张备战 轻松迎考
离高考大关只有几天了,宁乡一中300班的学生紧张备战,轻松应考。昨日,面对记者的镜头,他们表现出了必胜的信心。 本报记者 贺文兵 陈国忠 摄报考军事院校要过哪
些关
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基本条件:军事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以下,未婚,应届毕业生。
政治条件:报考军事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身体条件: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院体格检查标准》。
政治审查
当政审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市、区)
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报考
信息工程大学部分专业考生的政审,由招生院校有关政策规定,在省军区协助下组织实施。
面试、体检要求
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院校招生人员参加,与政审工作同步进行。面试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报考海军潜艇学院的考生需要接受学院规定的有关科目的身体检测。
不影响地方院校录取
军事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部分考生可优先录取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指挥类专业可调剂降分录取
军事院校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指挥类专业若经过调剂仍生源不足,可在本批次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至20分录取考生。
学制、学历规定
军事院校教育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地方高等院校的学制、学历是一致的,即大学本科一般为4年,医科类院校为5年,个别为7年;本科毕业生,一般授予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制为3年。军事院校对具有学籍的学员,完成学业后,根据考试结果,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都承认其学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从军事院校毕业的学员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还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5所军事院校实行网上招生
它们是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理工大学、海军工程大学、空军工程大学。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其余军事院校也将逐步实行招生远程网上录取。
军校招收有200多个专业
今年将有50余所军事、武警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涉及200多个专业,其中主要是军队建设所需的理工类专业,少量的文科专业中多为外语、
哲学类等专业。在军事院校中,文理兼招的主要有解放军
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
经济学院、海军后勤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等。
东南大学:符合条件优先录取
东南大学是今年全国招收国防生的66所高校之一。
2001年和2002年,该校通过自主录取,分别招收了106人和150人。据该校学生处负责人介绍,东南大学今年的自主录取总人数为150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志愿报考“东南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1.高中阶段成绩特别优秀,经有关中学集体推荐,并由“东大”专家委员会予以确认的江苏省重点中学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前80名,或同时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两项竞赛二等奖前50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在高中阶段获得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或获得经“东大”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大”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5.在某一学科上成绩特别优秀,表现出特殊的才能,并在今年高考中该科成绩名列全省前列。66所高校招收国防生
2003年全国有66所高校招收国防生,这66所高校是: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南昌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湖南大学、
兰州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气象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大学、
黑龙江大学、北方交通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内蒙古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甘肃工业大学、
西北大学、
新疆大学、
山东大学、
郑州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集美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浙江大学、华北工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武汉大学、
湘潭大学、
中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重庆大学、
复旦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国防生报考须知
完成学业任命为军队干部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中录取的定向生。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基本一致。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经过相应培训后,将被分配到选培办隶属的大军区级单位下属部队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医疗、教学、科研、工程等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干部。
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是: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考程序
有志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有关高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对上线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报考国防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填报国防生志愿不影响其他高校录取
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军队驻高校选培办协助。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在高校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生源不足时,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或报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条件,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并按有关招生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部分优秀学生优先录取
获地区(市)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将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入学前后有要求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军队驻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的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
享受国防奖学金
军队在选定的普通高校设立国防奖学金。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对象,主要是军队招收的国防定向生。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杂费3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2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
今年招收国防生4500名
今年将有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66所高校在全国30个省(区、市)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近4500名,数量和规模为历年之最。招收的专业均是与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理工类专业,其中包括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飞行设计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0多个专业。招收的对象以男生为主,女生占少量
新疆兵团独生子女报考新疆大学有加10分的规定我是石河子141团的独生子女,1998年到现在户口都在
一、新疆兵团独生子女报考新疆大学有加10分的规定。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8.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经取得以下相关项目奖项的应届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49.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等4个省(区、市)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学函〔2015〕6号)精神,继续保留以下加分项目: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5)凡参加
汉语言统考并报
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6)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双〔2013〕10号)精神,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双语班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十一个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7)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州、阿克苏地区)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50、以上加分项目,除对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组)填报区内高校;
(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
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江西户口报新疆大学和西藏大学吗
江西户口是可以报新疆大学和西藏大学,主要看高考成绩和自身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户口哪里并没有影响。
新疆大学
(Xinjiang University),简称“新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1978年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
新疆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12月30日,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新疆大学是“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发起高校及成员。
截至2016年9月,现有校本部、北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400余亩;有在校生3495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17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83人,博士研究生393人,留学生627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078人,成人本专科学生8297人。
西藏大学
(Tibet University),简称藏大,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的藏文干部训练班,1985年7月,成立西藏大学。199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西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西藏民族学院医疗系、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西藏农牧学院先后并入西藏大学。
截至2015年7月,学校分拉萨校区和林芝校区。拉萨校区拥有老校区、新校区、医学院校区和财经学院校区,占地面积9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25亿元,图书总藏量104万册,校园网是CERNET西藏主节点。
学校设有14个学院(部),本科专业50个,4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教职工1119人,各类在校生约2.8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9417人,硕士研究生581人,博士研究生23人,各类成人生约1.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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