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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高考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就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为贫困地区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和精神,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我省继续实施面向全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现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核
各市(州)招办要加大对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力度,严防资格造假。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协调处理好跨市(县)资格审核工作。要扎实做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信息采集工作,保证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扩大招生信息公开
各级招办、普通高校和普通中学要构建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调查,确保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宣传工作,让考生和社会及时、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对实施专项计划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资格认定、录取原则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各级招办、普通高校和普通中学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和个人,要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处理,依据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4月14日 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规定,为做好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辖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区)(详见附件1)。
我省58个贫困县(区)具有贫困地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均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一)审核程序
1.户学籍在贫困县(区)当地且报名在贫困县(区)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2.户学籍在贫困县(区)当地但报名不在贫困县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3.户学籍在贫困地区但户学籍不在一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学籍两地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学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凡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区)招办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办裁决。市(州)招办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招办备案。
(二)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市(州)招办对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库,5月15日前上报省招办。《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区)招办放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计划编制及批次设置
(一)计划编制
1.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省外高校(含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区)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西北师范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
中医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区)分县(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2.国家专项计划单列公布招生计划。计划公布时须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
(二)批次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B、C段。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B或C段填报志愿。
省外高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B段填报;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C段填报。
(二)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的模式,可填报2所院校。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三)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国家专项计划批分数线原则上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二)录取方式
省外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提前批B段招生录取;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区)在提前批C段招生录取。
(三)投档原则
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省外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的国家专项计划按照“1+1”顺序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附:1.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2.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1
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六盘山区(40) 兰州市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白银市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北道区 武威市 古浪县 平凉市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庆阳市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定西市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秦巴山区(9) 陇南市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藏族地区(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备注:共计58个贫困县(市、区)
附2
2015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考生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口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高中学籍号 高中会考号 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登记机关 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写 县(区)招办
审定意见 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县(区)招办(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此表是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依据,填写和审查须准确无误。
2、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高职单招体检哪些
眼科、内科、外科、口腔科、肝功能检查等。
1、主要检查7个方面项目:分别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招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6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由各市(州)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3月20日前完成。
二、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主检医院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经培训后开展工作,凡未经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承担本次体检任务。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按照《指导意见》执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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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甘肃高考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的相关内容。
2008年甘肃高考分数线: 文科本科一批:560 文科本科二批:501 理科本科一批:558 理科本科二批:507。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共计292637人,比去年增加20532人,其中理工类考生179987人,文史类85237人。今年在甘肃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共1281所,计划招生总数为127479名。
由于受汶川大地震的影响,甘肃省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的17个县市的高考延期进行,延考区“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间与非延考区同步进行。据此,甘肃省的招生计划将按延考区和非延考区进行分解,单独公布。
甘肃省非延考区本科层次填报志愿工作从24日开始,到6月28日结束。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甘肃省今年首次实行“知分、知线、知位”填志愿。对此甘肃省招办的负责人建议,考生知分填志愿要注意全省排名,可遵循“高分奔学校低分奔专业”的基本原则,以免出现“扎堆”或“空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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