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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4-03-23 03:40:24 | 大学科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3010537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43012653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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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湖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南 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层次、性质与地址。

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Orient Science & Technology College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2653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性质: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农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 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科教路

第三条  学院学生属于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毕业 证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73941、84673942

监督电话:0731-84673858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网址:

学院网址: 大学科目网

学院招生网址: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有关政策,执行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领导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创业 指导中心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  2022年学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90分;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新生 。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 志愿 确定原则

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级差确定(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规定),专业间级差不超过2分。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 党员 、三好学生;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 类、 体育 类专业录取

学院美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只招收湖南考生。凡报考学院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 高考 和湖南省专业联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网公告()。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并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中有关问题由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具体答复。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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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农业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湖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官网发布的《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特色与优势
1、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校办学始于1903年10月8日创办的修业学堂,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1951年3月由修业学堂发展而来的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2、学科门类齐全,实力雄厚。学校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10大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1个,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7个,省“十二五”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十二五”重点学科15个,3个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3、科研氛围厚重,大师云集。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39人,省级人才353人。有国家教学团队1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农业部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3个、湖南省创新团队6个,湖南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外聘教师中有双聘院士6人,美国科学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2人。
4、交通优势明显,环境幽雅。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交通与区位优势明显,距离长沙高铁站5公里、火车站10公里、机场18公里,校园面积235公顷,空气清新,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项目简介
学校MBA教育依托多年积淀形成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为现代企业培养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MBA教育中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49人,其中教授20人,博士29人;聘请了上市公司总裁等51名校外实践导师;建立了3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实践基地,与多家行业龙头企业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目前下设战略管理、营销与商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涉农企业管理四个研究方向。MBA教育中心秉承“农商特色,学研产结合”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业界精英、培育行业领袖,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0余项:先后荣获第16届、第18届、第20届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一等奖,第三届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全国总决赛季军,湖南省第四届高校MBA企业案例大赛冠军,中国MBA联盟第九届中部联盟十佳联合会,第十二届中国MBA联盟十佳联合会、MBA院校最佳组织奖等荣誉。
三、报考资格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国民教育系列获硕士学位且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四、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
10月中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现场确认
11月中旬,凭本人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参加全国联考
时间:12月下旬(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
复试(笔试科目:管理学原理,思想政治理论)
五、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
在职学习,学制三年,不转档案,月中集中或周末授课。
六、培养目标导向与课程设置
培养目标导向:相应的课程体系
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经济学
分析方法与决策工具:ERP软件及应用、数据模型与决策、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职能专业知识:战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综合管理专业知识:管理沟通、创业管理、公司治理、商法、企业社会责任
管理岗位专业技能:战略薪酬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诊断、税收筹划、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资本运营理论与实务
涉农行业专业知识: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专题、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专题、农产品营销管理专题、生态经济专题
七、学历学位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承认的湖南农业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收费
学费4.8万元人民币,分三年缴纳(如有异动按上级规定执行)。

湖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住所。

学校中文名称: 湖南农业大学 ;

学校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537;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校性质: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建设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住所: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并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湖南农业大学 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 湖南农业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18084(兼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招生网址:zs.hunau.edu.cn;

学校网址: www.hunau.edu.cn ;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7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面向湖南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15分;报考会计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一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湖南省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但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 学校志愿确定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级差确定(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规定),专业间级差不超过2分。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三好学生及英语成绩高者;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外省生源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湖南省生源必须参加省专业联考,且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外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湖南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凡报考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生源省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高考和生源省体育专业联考,在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凡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经过学校项目水平测试认定合格,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 湖南农业大学 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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