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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4-04-03 14:44:45 | 大学科目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307隶属于: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农业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93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植物生产类(Ⅰ、Ⅱ、Ⅲ)、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动物生产类、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新闻传播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计算机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应用心理学园林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动物药学草业科学林学智慧农业农药化肥农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金融学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伙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学校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最低成绩100分;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由外方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学校以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3.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可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未能按专业(类)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类)调剂但未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则予以退档。专业(类)组调剂时,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6.江苏省考生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8.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地方专项计划等,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9.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吉林农业大学与意大利卡麦利诺大学合作举办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合作举办动物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达到中国吉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10.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按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学生第1~3学期,在专业类内统一培养。第3学期,依据第1~2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对分流后专业类内少于15人的专业当年停办,专业类内的全部学生须在不停办专业中重新进行分流。第4~8学期,进入分流后的各专业进行培养。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11.艺术类专业。

(1)考生必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不承认其他学校的加试成绩。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3)学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总分的60%和专业课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总分×100%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2.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考试分数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13.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14.对口招生。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2980

联 系 人: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9年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之一。为做好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对农业和生命学科兴趣浓厚并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立志成为农业现代化高级人才的高中毕业生(须在系统报名表内“个人陈述”中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及省赛区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参加《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决赛及省赛区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1、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2、基地班专业: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学基地班;

3、其他专业: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学。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全国范围内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5%,其中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金融学专业拟录取人数合计不超过拟录取总数的4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3月1日至3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大学科目网

3、申请材料包括:(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2)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3)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以上证书在报到时必须出示原件。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3月30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五、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15日17:00前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内我校提供的交费支付平台缴纳考核费用(60元/生),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六、考核

1、报到时间:6月13日9:00—17:00

2、考核时间:6月14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七、拟录取资格确定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学校将在6月20日前对获得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认自主选拔考生拟录取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十、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吉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吉林 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2年招生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正街道农大社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 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植物生产类(Ⅰ、Ⅱ、Ⅲ)、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动物生产类、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计算机 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园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园林、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动物药学、草业科学、生物信息学、林学、智慧农业、农药化肥、农艺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金融学、 体育 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传播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 证书 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 毕业 条件,本科 毕业生 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 书 。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 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副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要求英语单科最低成绩110分;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由外方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学校以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类) 志愿 间不设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3.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可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未能按专业(类)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类)调剂但未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均予以退档。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调剂。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5.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7.对国家、地方专项,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计划,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8.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吉林农业大学与意大利卡麦利诺大学合作举办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合作举办动物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达到中国吉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按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学生第1~3学期,在专业类内统一培养。第3学期,依据第1~2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个人 填报志愿 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对分流后专业类内少于15人的专业当年停办,专业类内的全部学生须在不停办专业中重新进行分流。第4~8学期,进入分流后的各专业进行培养。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10. 艺术 类专业。

(1)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2)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总分的60%和专业课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总分×100%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1.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考试分数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12.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 高考 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13.对口招生。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2980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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