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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
法学、
历史学、
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安排在开元校区学
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
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 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 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 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 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 等。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0年,学校共有设计学类(含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美术学、
音乐学、
动画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分别在河南、河北、安徽、湖北、湖南、贵州等6省份招生,各省的招生专
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 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 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艺术类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 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 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 定。
第十四条 艺术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
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报考我校设计学类、
动画和
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 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
行。
第二十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
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
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 准执行。学校2020年艺术类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
为:5700元/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
排;
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
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 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 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第 七 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洛阳高中有哪些
洛阳三中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1000人(最终以洛阳市2023年招生文件为准),根据考生志愿和中招成绩,择优录取。
一类班:300人(6个)
重点班:300人(6个)
实验班:400人(8个)
二、联系方式
【中州校区】
咨询电话:63638290、63227323、63251831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11号
地铁:地铁1号线应天门站B出口西侧100米
公交路线:4、5、9、18、21、26、33、34、41、48、49、56、59、61、81、101路到“中州中路玻璃厂路口”站下车即到。
【东城校区】
咨询电话:63970866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育才街1号(唐宫东路与建安街交叉口西北角)
地铁:地铁1号线丽景门站D出口北300米
公交路线:10、30、34、48、53、76路车均可到达学校。
洛阳八中
一、招生计划
新高一拟招生1100名,其中体育特长生(尖子生)、武术特长生59人,艺术特长生30人,全部在洛龙校区就读。
二、班级设置
拟设22个班。分为A、B两部,每部拟设2个精英班、6个实验班、3个重点班,共计4个精英班、12个实验班、6个重点班。
三、培养目标
【精英班】:重点冲刺学科竞赛、强基计划和“985”高校,2019年、2020年精英班毕业生高考一本率100%,达到“211”、985(双一流)以上分数比例达80%以上。
【实验班】:重点做大一本上线人数,冲刺211大学,强
化学生的优化率。
【重点班】:因材施教,以德育特色促成绩提升,强化增值性教育,提升一本上线率。
【特长生】:发展特长的同时,提升文化课成绩,对标综合性大学特长生招生进行培养。
四、中招奖励政策
1.原则上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学生,录取后加10分分班;
2.根据一模成绩提前签约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签约档分班;
3.家庭贫寒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将优先安排校友奖学金和助学金进行资助。同时,根据学生在校的学习及表现,学校会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洛龙校区】
联系电话:6069695960696963 60696932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561号
公交:15路、29路、37路、38路、39路、42路、53路、55路、58路、60路、65路、66路、69路、74路、76路、80路、81路、89路、99路等在学校门口设站。
【伊滨校区】
联系电话:1856763125118538881302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光武大道与申明路交叉口
公交:可以乘坐92路、907路、909路、910路、967路、969路、伊滨专线等公交车。
洛阳一中
一、招生计划:计划招生600人,设12个班
二、班级设置:依据分层教学原则设置三个层级班级:宏志英才班、宏志创新班、宏志实验班。宏志英才班采取小班化、导师制教学,班级人数核定45人。
三、优惠政策
洛阳一中是洛一高教育集团理事学校,对于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我校将与洛阳一高教育集团核心校洛一高联合培养,实现教育集团内优质师资共享。
中招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机会享受相应档次的奖、助学金。
拟设置洛阳一高教育集团国际教育教学点(2个班)。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73号
地铁、公交:市内乘地铁一号线夹马营站D出口或者乘坐9路、41路、42路、56路、58路、86路、90路、恒大专线到中州路夹马营路口下车或乘4路、57路、76路到夹马营路熙春西路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62517901、62517902、62517903
二实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高一计划招收12个班,共600人。根据分层教学原则设置两个层次班级,创新班4个,实验班8个。
二、招生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语文、
英语均在100分以上,数学在90分以上的,可直接编入创新班。
2、洛阳市一模成绩优异并提前与我校创新班签约,被我校录取的可直接编入创新班。
3、凡2023年进入我校高一创新班的学生,可免费参加我校组织的暑期初高中知识衔接教育,可免费参加暑期上海、洛阳、贵州、重庆、厦门研学旅行活动。
4、学校开展学习共同体教学改革,实行导师制教学。
5、创新班实行动态管理,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6、开设
日语、
俄语小语种教学。
三、联系方式
洛阳市洛龙区宜人路18号,市内乘37、49、75路公交车到金城寨街站下车,乘26、60到校门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79-60211975,18538808529(副校长),18538808788(教务主任)
十五中
一、招生计划
1、计划招收200人
2、学校开设美术特色班、开设小语种班
3、学校与市二中合作,助推学校快速发展
二、联系方式
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金鑫路交叉口北200米(乘54路、88路公交车到辛店西站下车往北200米即到)
0379-64155329、63620522、69986892
十九中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新高一12个教学班,共600人,招生录取结束后编为强基班2个(100人),天邻班2个(100人),重点班4个(200人),实验班4个(200人)。
二、办学成绩
2020年高考文化课一本上线32人,二本上线347人,体育艺术类本科上线88人,本科上线人数共计435人,均创十九中历史新高!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西路46号
办公室:0379-63918013
教务处:0379—63935437
四十六中
一、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生的计划:学校计划本年度招生艺术生300人(含艺术特长生130人),其中美术类250人(含美术特长生100人),音乐类50人(含音乐特长生30人)。招生对象为2023年洛阳市区初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
1、品学兼优、且对艺术爱好的学生。
2、音乐类:形象好、气质佳,热爱音乐的学生;器乐生要求有一定的基础。
3、美术类:曾在
绘画类比赛中获得奖励的,或初中阶段接受过美术培训;热爱画画,喜爱美术的学生。
报名方法:报考市四十六中艺术班的考生,按照往年中招志愿报名方式,选择“市四十六中·艺术班”填报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计划:学校计划本年度招收艺术特长生130人,其中美术特长生100人,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特长生30人。招生对象为洛阳城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
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凡在县(区)级以上教育教研部门及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大赛中获得过奖励,持证书并经过考生所在校推荐均可报名。
二、联系方式
洛阳市瀍河区北盟路与瀍涧大道交叉口
18937946100(校办),0379-80866107(教务处),13837934357/18238898082(美术),18638881265(音乐)
五十九中
一、班级设置
新高一计划招生600人,含创新班50人,俄语创新班50人;设创新班2个、凤凰班2个、本色班8个。
二、招生优惠政策
1、录取按第一志愿划定录取线;
2、创新班学生符合条件者,可以享受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创新班优秀学生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等国际访学活动。
电话:(0379)62329050 、(0379)62329020 、(0379)62370557 、(0379)64235896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36号
公交线路:103、8、17、19、60、69、70、72、75、82、91路公交,地铁1号线长安路站。
我是河南洛阳的,我是想知道洛阳2009年的成人高考在什么时候报名、在什么地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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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7日,9月1~7日
你可以参考一下08年的
下面网址是
河南招生办公室的
很权威的
所在位置: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公示公告
2008年08月06日
河南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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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今年我省成人高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在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
www.heao.gov.cn
),进入“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好考区地点、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
在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定的时间和信息确认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进行头像信息采集,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信息采集费。凡经过网上预报名而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在信息确认阶段,网上报名系统仍可以接收考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者,不接受其报考。
2、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
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各地招生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6)考生一般应选择在户口所在地进行信息确认,若在异地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凭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招生部门指定的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
3、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10日—9月6日。
(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10日—9月15日。
(3)全省集体验收汇总数据时间:9月17日。
4、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要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须进行确认。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若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而未被录取,可于12月1日至3日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填报调剂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报考专升本的,调剂志愿与原报志愿的科类须相同。
(2)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填报调剂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须包含在原报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信息确认时需交验的有关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08年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复员、退伍军人报考,应持复员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人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和信息确认,并同时出具考生本人当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招生部门利用当年录取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还应当告知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能出具专科毕业证书的,招生学校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时,由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查专科毕业证书,不具备的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持外省(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豫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
(4)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信息采集要求
(1)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采集。在确认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现场核对。错误信息要及时纠正,无误后分别由考生本人和信息确认点负责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
(2)考生的照片信息要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采集。照片统一采用白色背景,加“河南成招(报名序号)”字样的徽标。采集的考生照片应按新身份证照片的要求,突出面部。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
(3)对考生已确认信息要认真核对,及时打印上传,保证省、市数据一致性。
7、报名组织与管理
(1)考生信息确认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的信息确认点(专升本和免试入学考生信息确认点各地可以集中设置),负责信息确认点的培训和管理。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指定专人审核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证明,收取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经考生签名确认的信息校对单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有关资格认证专用章。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留存当地招办,各地要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3)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考生的证件,由各地招办统一组织审查。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且要签名并加盖印章。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等考生的证件,于9月20日前报省招办复审。
(4)做好咨询工作。报名期间,各地招办要发挥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作用,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咨询工作,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保证考生报名顺利进行。
8、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二、考试
1、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2、全国统考使用结束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
3、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预案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省招办,省招办接报后立即上报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考场均设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场的编排由省招办按考生报名确认所属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统一使用计算机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分别按考试科类集中编排。考生准考证和考生考场座次表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程序集中打印。
5、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起专考试科目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高中起点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招生学校参考。
(3)专升本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
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6、统考科目除专升本政治增加十七大精神内容外,其余科目仍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7、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1—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1日
10月12日
9:00—11:00
语 文
外 语
14:30—16:30
数学(文)
史地(高起本文科)
数学(理)
理化(高起本理科)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1日
10月12日
9:00—11:30
政 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一门
14:30—17:00
外 语
8、术科加试
(1)高起本、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
(2)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3)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术科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时间定在10月18—19日。美术、
工艺美术、
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
郑州大学。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术科加试的《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详见《2008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加试时间和地点。
(5)加试成绩和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0月底前按省招办通知要求在网上报送。
三、评卷
1、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和管理。要完善网上评卷考务管理办法,制定网上评卷实施细则。加强网上评卷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2、评卷院校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全面组织评卷点的评卷工作。
3、评卷工作要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阅卷评分实行岗位责任制。评卷院校要加强对评卷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网上评卷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网上评卷工作。
4、考生的成绩在考试信息公布前属国家秘密,参与评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分有关情况。
5、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6、考生答卷自考试结束起,由省招办按国家秘密级材料保存半年。
四、录取
1、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于11月17日开始,12月底前结束。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和省招办要保证相互联络通讯的畅通。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3、录取新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全省统一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
药学类除外)专业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已向社会公布,要求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的院校,可自主确定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线。
4、录取时,省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答卷扫描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内容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6、录取工作于11月17日-21日进行。
7、网上录取操作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应向省招办提出参加调剂录取的报告。省招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调剂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供上线落选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参加调剂录取的考生于12月1日至3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
www.heao.gov.cn
), 进入“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凭本人的网报序号和密码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工作在12月15日至17日进行。调剂录取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再次组织上线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8、成人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五、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我省14个驻豫国家特大型企业名单见附件二)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我省53个县名单见附件三)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
(9)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5、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成人中专应届优秀毕业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六、新生入学复查和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
1、各成人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新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身份。
2、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3、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4、对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河南省教育厅教招办〔2005〕17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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