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科目网小编整理了广东星海音乐艺术学院要多少分数进去?有什么要求才能进去?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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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海音乐艺术学院要多少分数进去?有什么要求才能进去?
专业考试大纲
音乐学系
专业(方向):理论音乐学专业、应用音乐学专业
一、专业课笔试【60%】
8
1.音乐常识(含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及一般音乐知识,考试时间 150 分钟)【20%】;
2.命题作文(文体要求:议论文,内容与音乐生活有关,考试时间 180 分钟)【30%】;
3.中外艺术文史地理常识(从中学历史、地理、
美术、语文教学内容中出题,考试时间 150 分钟)【10%】。
二、专业课面试【30%】
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曲目自选);
2.民歌或戏曲演唱(创作歌曲不在此列);
3.专业对话(考生音乐学习经历与阅读及一般文化知识积累)。
※ 其中,广东省考生校考专业课面试占 20%,统考主、副考成绩占 10%
三、基本乐科(按比例算入总分并划定资格线。【10%】)
1.乐理;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参见《附录三: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录取说明*****
考生若同时兼报理论音乐学和应用音乐学两个专业,仅需参加同一“专业课笔试”与“专业课面
试”(一次考试中完成两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录取时再按照总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分专业)。
四、参考书目
•孙继南、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李应华:《西方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
•
中央音乐学院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音乐词典(正编与续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外国音乐辞典(上海音乐出版社)
•初中、高中音乐课本中有关音乐常识的章节
•中国地图及世界地图
注:具体考试要求及规定详见《附录一》。
楼主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再来问我
这个考试内容可以直接百度2013年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哦
广东省有那几所音乐大学的?
广东省广州的星海音乐学院很出名啊,超女的周笔畅就是那个学校的。
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给你看吧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
音乐教育、乐器工艺(钢琴)、音乐文化管理、
舞蹈表演与
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系 别
专业(方向)
招生
名额
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
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音乐学系
音乐学
27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学
作曲系
作曲
2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现代音乐系
电子
音乐制作
2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影视音乐创作
12
四年本科
爵士音乐
表演(包括:爵士钢琴、爵士打击乐、爵士贝司)
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4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钢琴系
钢琴演奏
28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
8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 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 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5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0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流行音乐系
通俗演唱
10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电子键盘演奏
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
10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
指挥专业
指挥(包括乐队与合唱指挥)
4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乐器工艺专业
乐器工艺(钢琴)
1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 特别提醒:我院广州、北京考点都必须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仅报考音乐教育系的广东省考生,只需按广东省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需在我院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暂定2006年12月13日-2007年1月8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注:原定于13日开始进行的网上报名,因故推迟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12月18日)。请考生谅解。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还必须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到考点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一)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07年1月13日- 1月14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现场确认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3、考试时间:暂定2007年1月20日- 1月31日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二)北京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待定(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3、考试时间:待定(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消息)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特别提醒:北京考点只接受报考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与影视音乐制作专业)、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流行音乐系(通俗演唱)以及指挥专业的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名。
北京考点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名。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凭网上报名“考生编号”,持下列资料:
①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相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 高考准考证或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2、准备4张同一底片的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3、报名费标准:
广州考点:初试125元,复试100元;北京考点:初试160元,复试100元(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无论何种情况一律不退)。
4、我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5、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2007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由我院承担,凡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的广东省考生,请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详情请参阅《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该简章可到省内各市县招生办咨询购买。 广东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系以外的其它系,需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请按我院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招生办印发的《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参加全国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考试。
六、专业课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各系不分初试、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五)广东省考生:
① 报考音乐教育系,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声乐、钢琴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② 报考其它系,按所报专业参加我院其它系别的专业课考试;
③ 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音乐教育系按联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艺术管理系按我院单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④ 既报了联考又报了单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联考的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
⑤ 无论是参加联考还是单考,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六)非广东省考生:
① 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② 报考其它系,按所报专业参加不同系别的专业课考试。
③ 视唱练耳、乐理只能考一次,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 特别提醒: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说明: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请考生留意)。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
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七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电话:(86-20)38627826。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 艺术管理系的考生,文化与专业上线后,50% 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 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 其它各系考生,文化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 声乐、钢琴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学费
① 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艺术管理系、舞蹈系及指挥专业每人每年学费10000元。
② 音乐学系、民乐系每人每年学费8000元。
③ 留学生每人每年学费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6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获国家奖学金者,一次补助4000元,获国家助学金一年补助1500元。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的自用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
专业考试内容详见《星海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本院地址:
1、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510006
2、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
邮政编码:510500
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招生办网址:
学院网址: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
交通指引:乘公共汽车均在沙河顶站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271、201、862A、862B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236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271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60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27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290路*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833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219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2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65路汽车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希望你有用。
一、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什么途径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政策、录取信息?
答:主要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网址:
www.gxeea.cn
)及区内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我区的招生信息。
二、高考报名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答: 1. 高考报名时间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 1 月 31 日结束。各地级市招生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对本地区高考报名开始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不管何时开始,都必须在 1 月 31 日结束。已参加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不需要重新毕局嫌报名。
2.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包括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时间从 2007 年 12 月 5 日开始, 12 月 30 日结束。
3. 由于各地报名开始时间有所不同,因此,考生应及时了解本地有关报名的信息,避免因不了解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的情况发生。
4.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 3+2 ”直升、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以及其特殊类型的单招生腊迹等,都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申请报名,即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错过这一时间将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 2008 年高考报名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参加 2008 年高考报名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三是身体健康;四是具有广西常住户口。
四、本人户口在广西,但高中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广西申请高考报名吗?
答:可以。但须由所在中学提供本人的高中三年级的在学证明及高中阶段学籍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五、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广西就读,但户口不在广西,能在广西申请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申请高考报名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以户口为主。
六、 高一、高二学生能不能参加高考?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可以参加高考报名吗?
答:不能。教育部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八、农村考生,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报名手续?
答:农村考生如没有户口本,应该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其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 18 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九、既报“ 3+2 ”、对口,又想报普通高职高专,可以吗?
答:根据普通高校录取规定,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 3+2 ”、对口,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同时,根据我区录取工作安排,“ 3+2 ”、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先于普通高职高专,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十、为什么 保送生及各种类型的单招生等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答:按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包括“ 3+2 ”、对口及其它各种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否则,将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十一、如果错过高考报名时间还可以补报吗?
答:不能。高考报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高考报名手手时间的确定,已考虑了我区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数据将按规定上报,一旦上报将自动生成考生号等相关数据,因此,任何一点变化都将影响全区数据的变化。
十二、 高考报名文件中提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是怎么回事?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引进人才,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境)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或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形式在广西工作或创业”者所制定的一项政策。
十三、《居住证》有期限规定吗?
答:《居住证》有效期分 2 年和 5 年,逾期自动失效,期满可申请续办新证。
十四、 《居住证》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 2005 〕 27 号文件规定,地级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是办理《居住证》的审核机关,负责组织和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工作;地级市以上公安部门是《居住证》的管理机关,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父母持有《居住证》是否就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答:不是。除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申请参加高考报名的本人还应该取得高中毕业学历,并具有广西高中阶段的学籍。
十六、《暂住证》与《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一回事。《暂住证》是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的一项制度。持有《暂住证》不能申请参加高考报名。
十七、以“同等学力”的资格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我区的情况,目前以“同等学力”申请高考报名,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初中毕业后满三年。二是经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十八、 2008 年对考生个人信息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考生个人信息上报后,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更改考生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等。因此,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仔细核对本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并且签字存档。
十九、考生姓名、身份证等信息错误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答:考生信息错误将导致影响考生录取和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二十、什么是高考报名号?
答: 高考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的编号,共有 12 位数。
二十一、什么是考生号?
答: 考生号是教育部规定的统一编号,共有 14 位数。
二十二、什么是准考证号?
答:准 考证号是广西统一规定的编号,共有 9 位数。
二十三、高考报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各自的用途是什么?
答: 考生的报名号是高考报名期间使用的编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是各市高考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信息数据上报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经汇总后统一生成的编号。 考生的报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都是唯一的,且 3 个编号都是同一考生的编号。
二十四、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如何申请?
答: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须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级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二十五、高考有何答题要求?
答: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需要把考生的答题卡扫描录入计算机。为了确保考生答题卡字迹扫描录入计算机后仍清晰易读,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时需用 0.5 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涂写。作图题或画辅助线解题的,应先用铅笔作草图,确定后再用符合规定的签字笔完成作图。特别要提请考生注意的是用铅笔作图经计算机系统扫描后,在显示屏上不能清楚显示,评卷教师看不到该图形。
二十六、带手机、传呼机进入考场只用于看时间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此行为违反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第五、第六条规定,属于“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将被认定为作弊行为。
二十七、 携带手机进考场,也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吗?
答:是的。教育部在考务工作
中文件规定,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根据教育部令第 18 号,此种行为属于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按规定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十八、 携带手机进考场,手机响后既没有看也没有接,也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吗?
答: 是的。教育部在考务文件中规定,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根据教育部令第 18 号,此种行为属于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中使用通信设备”,按规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二十九、体育单招生需要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吗?
答: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三十、体育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是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吗?
答:是。 2008 年,我区体育类考生术科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前,持高考报名规定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填报体育类术科考试科目。
三十一、什么是体优生?
答: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优统测合格者。
三十二、报考体优生参加统测的项目有哪些?
答:报考体优统测者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者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
三十三、报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体优统测者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答:应交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十四、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者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 6 名者,可以免试体优统测吗?
答:可以。但需交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
三十五、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是指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吗?
答:是。 2008 年,我区艺术类考生高考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前,持高考报名规定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三十六、艺术类考生报考有什么规定?
答: 1. 必须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2. 必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才能按学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三十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是怎么发放的?
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考试院),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考生可在 2008 年春节后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
三十八、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根据教育部艺术类“省级统考须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后进行, 2 月 9 日前完成”的规定,我区艺术类统考时间安排是:
1.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2008 年 1 月 23 日至 1 月 28 日,共 6 天。其中音乐类的《乐理》、《听音记谱》的考试时间为 1 月 23 日。
2. 美术类专业。 2008 年 1 月 22 日。
3.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 2008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19 日。
三十九、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 1.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在
广西师范大学。
2. 美术类专业统考地点是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 6 个市在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个市在
广西艺术学院。
3.
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在
广西民族大学。
四十、报考区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吗?
答:不可以。按照教育部和我区的规定,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四十一、区内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没有我所报的专业怎么办?
答:对我区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如学校提出,经我院同意后,亦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四十二、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 8 所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的具体名单?报考这些院校有什么规定?
答: 1.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2. 8 所大学的本科艺术类专业院校及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院校);中央
戏剧学院、北京
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或专科专业院校)。
3. 报考这些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4. 上述学校在录取时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四十三、除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专业以及 8 所本科艺术类专业和 2 所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院校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需参加吗?
答:报考区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的,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四十四、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外,还有其他专业考试吗?
答:没有。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须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十五、为什么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不签会怎么样?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因此考生在考前(接到准考证前)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示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如果考生拒绝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则在其电子档案的 “ 考试诚信记录 ” 栏写明 “ 该生拒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
四十六、什么是考试诚信记录?它对录取有什么影响?
答:考试诚信记录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记录考生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诚信记录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审阅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十七、特殊类型的招生具体包括哪些?
答:目前,我区特殊类型的招生有保送生、小语种、体育单招、特教招生、职教师资班、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煤炭企业优秀职工等。此外,中职“ 3+2 ”直升和中职对口直升及小教大专班等招生形式也是单独进行考试、单独录取的。
四十八、什么是单招生?
答:单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由高等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考试的一种招生形式。
四十九、目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进行单独招生有的几种类型?
答:经教育部批准,目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实行单独招生的类型有:保送生、体育、外语小语种、职教师资班、特教(盲聋哑)、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及三校生、优秀技工学校毕业生等特殊类型的单独招生。
五十、 特教单招是怎么回事?
答:特教单招是教育部为残疾考生制定的一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方式。
五十一、 特教单招如何报考和招生?
答:由考生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参加高考报名;由具有特教单招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并由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十二、小语种单招生是怎么报考的?
答:小语种单招生只有
北京外国语大学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具有招生资格。除按普通高考报名规定申请参加高考报名外,文化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生参加考试的推荐名额也由招生院校直接分配到具体中学。
五十三、小语种单招生是怎么录取的?
答: 招生院校在本校组织考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后,招生院校根据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十四、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
答:教育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人才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考生经参加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面试,经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入选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 2008 年,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共有 68 所。
2008 年,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 68 所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五十五、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是如何推荐的?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由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其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五十六、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全国统考吗?
答:高校自主招生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
五十七、高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录取成绩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拔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试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五十八、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具有哪一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享受降分照顾政策?
答:须交验县级(含)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十九、台湾省籍考生具有哪一级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享受降分照顾政策?
答:须交验县级(含)以上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政策与原来的“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是一回事吗?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 2007 〕 28 号)文件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与原来的“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在享受照顾政策的对象范围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男户考生,在享受政策的条件上增加了双女户家庭必须落实结扎措施方予以照顾的规定。因此,从 2008 年起,我区在高考照顾政策上已将“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女无儿户女儿考生”的政策调整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六十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享受降分照顾政策一定要农业户口吗?
答:是的。
六十二、考生体检结束后,需要知道结果吗?
答:高考报名文件规定,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反之,考生应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
六十三、今年还要对所有考生都要进行肝功能检查?
答:高考体检的项目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设定的,按《指导意见》的条款,高考体检要包括 “ 肝功能 ” 检查项目。
另一方面,高等学校也有了解所录新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权利和需求。因此, 2008 年高考所有考生都要进行肝功能检查。
六十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检验结果为阳性)在录取中会受到影响吗?
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
学前教育、
航海技术、
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
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另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高等学校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可先查阅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建议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检验结果为阳性)考生不要填报学校已明确不录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专业;如学校招生章程无相关要求,则高等学校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录取。
六十五、什么情况下须体检复查?
答: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
六十六、体检复查有什么规定?
答: 1. 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由本人于 4 月 10 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复查申请表》,由地级 市招生(考试院)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六十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受理各市报送《体检复查申请表》截止到什么时间?
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受理各市报送《体检复查申请表》的截止时间是 4 月 15 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十八、在什么地方体检复查?
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查。
六十九、什么是艺术特长生?
答:艺术特长生是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由试点招生院校组织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艺术特长生。
七十、艺术特长生的录取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公示的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由省级招生部门在试点高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十一、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进行政审、面试和体检。国防生政审和体检工作纳入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组织和管理系统,与之同步进行,由广西军区负责组织实施。
七十二、国防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 1. 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 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下(截止当年 8 月 31 日)。
4.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1997] 后联字第 2 号)。
七十三、国防生有什么 待遇 ?
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定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七十四、如何报考香港 10 所单招学校?
答: 报考
香港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的 香港 10 所高校考生通过报考学校网站直接报名。
七十五、澳门高校报名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旅游学院三所高校采取网上报名,考生直接在学校网站上报名;报
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
护理学院的考生,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直接向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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