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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12-13 02:21:50 | 大学科目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7012391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7014346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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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省体育学院招生办电话是?我是一名高中生,我今年高考,我是体育生,我想考山东体育学院,所以我走单

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91号)执行。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及优秀运动员。
凡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在照片处加盖招生办公室公章并塑封后发给考生。
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1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以下简称《诚信表》(可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诚信表》上签字,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盖章。专业测试时由考生交给考点核查。凡专业测试中作弊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录到诚信档案。
二、招生计划
为顺利完成专业测试工作,1月20日前驻鲁各招生学校需将《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报表》以文本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邮箱地址:E37_PZEK2@SDZS.GOV.CN。
三、考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测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纪检员、丈量员、记录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测试项目尽可能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实际的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测量、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使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中对考生实行全程监控检查,确保公平、公正;测试期间,测试现场将设立考风考纪监察接待处,受理来访和查处违纪舞弊案件。
1.考生报到
考生持《报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诚信表》到山东师范大学测试点报到并缴纳专业报名测试费。测试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全或者确认舞弊者取消其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体育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计分。专项测试项目有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基本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为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开展,为高校选拔体育专业全面发展的人才,2012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内容将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7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
2011年各市考生测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单位(市)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地点
青岛、东营、聊城、烟台、威海 3月18日 3月19日至3月22日 山东师范大学
枣庄、济宁、临沂、莱芜、菏泽、日照 3月22日 3月23日至3月26日
济南、淄博、潍坊、泰安、滨州、德州 3月26日 3月27日至3月30日

3.专业分数线及《合格证》发放
专业测试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分数线,分市统计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通知各市。4月10日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并发给《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专业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二)考生类别确认及文化统考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合格证》、《报考证》于5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体育类考生确认手续。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将《报考证》收回,文化统考时核对使用。
体育专业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填报志愿
体育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随普通文理考生同时填报志愿。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
已被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体育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本科批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高职(专科)批将实施网上征求志愿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体育专业考生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填报体育类志愿或普通理科志愿(2选1),普通理科考生不能填报体育类志愿。
五、录取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1:1.3和1:1.5的比例确定。
(二)投档、录取原则
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社会体育等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院校的招生章程,可以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为了便于学校组织教学,招生学校可以提出专项分布和男女生比例要求,但学校必须通过招生章程预先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学校,要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各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件件有部署,条条有落实,圆满完成2011年体育专业招生工作。

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 考试 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39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潍坊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潍坊职业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800人,其中,普通类650人,退役士兵类150人;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1000人。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填报专业,填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 学习 。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我院可选报3个 志愿 ,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大学科目网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通知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学院对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素质测试或面试。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十九条 关于考试方式等其他具体信息,将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1.单独招生录取:按春考类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春考类别间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按照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免试考生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 2022年3 月1日前将有关获奖 证书 及各类资格证 书 、聘用合同证明等原件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邮编:261043),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3116807689@qq.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2年夏季、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申诉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3083621。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颁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网址:

邮政编码:262737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 考试 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学 校招 生形式多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

邮政编码:261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 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125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 高考 专业类别,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布。我校2022年普通招生专业36个,校企合作招生专业14个。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将按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予以调整。

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限报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在职船员学历提升可报航海类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 志愿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对海船船员健康要求的最新规定。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日

(考生网上报名 成功 后,次日到学院官网缴费)

2.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填报志愿 ,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第十四条 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2年2月28日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三科一套试题,总分为200分。

2)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3月6日—20日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2.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分为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其中素质测试或面试由我校组织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43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为200分。

3.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省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二)网上考试(测试)时间:2022年2月28日,具体流程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报考人数,调整专业计划,划定各个专业录取资格线。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200分,合计总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报考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值43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为200分,合计总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报考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4.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公示: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通知 书 发放: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 资格复查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考生待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和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6-5128996

监督电话:0536-5128998

学院网址:www.sdm.net.cn

招生办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乘 车:

1.潍坊火车站乘坐80路、90路公交车至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站

2.潍坊富华会展中心乘坐138路公交车至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站

3.潍坊北站乘坐107路公交车至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站

以上,就是大学科目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大学科目网:www.whdx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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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04:59:45
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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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01:31:48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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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那些学校有艺术专科山东有的艺术专科学校如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内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山东省教育厅共管。学院前身是1960年创建的山东省广播学校,1982年更名为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山东艺术设计

2024-08-05 03:35:38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费多少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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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科学校排行榜2014山东高职专科最新排名参照学校综合实力和录取分数1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3淄博职业学院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5威海职业学院6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7山东职业学院8济南职业学院9滨州职业学院10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11烟台职业学院1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13东营职业学院14山东

2024-10-10 20:15:22
青岛恒星专业录取分数线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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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分数线2023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升本校荐生投档录取分数线在110分以上。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如下:金融工程238分,学前教育254分,汉语言文学221分,汉语国际教育195分,英语112分,机械工程216分,车辆工程192分,汽车服务工程166分,智能制造工程225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21分,人工智能222分,机器人工程211分,软件工程229分。

2024-10-09 00:03:41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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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2024-12-06 05:15:01
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费多少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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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费多少钱一年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的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费标准有4800、5000、6000元/年,具体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供考生参考。备注:通常情况下,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专业学费与普通高考的专业学费相同,录取后的学历以及在求职、升学、考证等方面与普通高考的待遇一致。关于学院简介枣庄科技

2024-11-22 05: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