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10:52:17 | 大学科目网
全国三本大学排名汇总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5、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6、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7、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8、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9、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0、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11、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12、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1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1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15、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6、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17、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18、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19、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1、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2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23、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24、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5、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6、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7、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8、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9、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30、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3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32、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33、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34、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35、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36、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37、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38、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39、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40、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4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42、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4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4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45、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46、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47、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大学
48、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49、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50、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51、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5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5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5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55、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56、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57、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5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59、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60、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6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62、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63、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64、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65、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66、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67、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68、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69、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大学
70、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7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72、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7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7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75、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76、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77、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7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79、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80、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81、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82、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83、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8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85、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86、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87、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88、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89、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90、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91、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92、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9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94、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95、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95、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9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
9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99、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100、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101、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10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10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10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105、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106、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107、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108、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109、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110、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111、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112、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11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114、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1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116、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117、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118、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119、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120、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12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122、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12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124、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125、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126、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127、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128、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29、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30、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131、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132、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
13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134、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135、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136、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137、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137、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139、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140、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141、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142、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14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14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145、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146、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147、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148、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149、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150、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151、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151、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151、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54、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
155、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156、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157、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
158、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159、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160、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16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162、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16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164、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165、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16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167、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167、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169、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170、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17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172、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17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17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175、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176、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77、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178、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179、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180、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181、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182、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18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184、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185、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186、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187、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188、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189、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190、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191、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19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193、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194、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194、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196、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197、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198、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199、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200、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0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203、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204、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204、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206、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207、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208、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209、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209、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11、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11、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11、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214、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215、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216、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17、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18、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219、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220、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21、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222、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23、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223、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225、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26、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227、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228、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29、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30、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30、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32、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23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3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35、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36、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37、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238、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39、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40、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241、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42、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4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44、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45、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246、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47、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248、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249、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250、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251、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大学科目网
252、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5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25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5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256、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256、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258、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259、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60、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261、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262、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263、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264、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265、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266、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267、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268、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269、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270、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270、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272、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27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274、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275、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方科技学院
2016三本民办大学最新排名
1、武昌首义学院
2、文华学院
3、山东英才学院
4、西安欧亚学院
5、三亚学院
6、山东协和学院
7、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8、西安外事学院
9、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10、江西科技学院
11、北京城市学院
12、西京学院
13、仰恩大学
14、黄河科技学院
15、西安翻译学院
16、上海建桥学院
17、安徽新华学院
18、上海杉达学院
19、宁波大红鹰学院
20、武汉工商学院
21、武汉东湖学院
22、武昌理工学院
23、南昌理工学院
24、长沙医学院
25、河北传媒学院
26、西安培华学院
27、武汉学院
28、河北科技学院
29、汉口学院
30、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31、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32、青岛滨海学院
33、四川工商学院
34、浙江树人学院
35、三江学院
36、黑龙江东方学院
37、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38、四川传媒学院
39、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40、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41、沈阳工学院
42、广州商学院
43、烟台南山学院
44、安徽大学高考学院
44、燕京理工学院
46、长春建筑学院
47、海口经济学院
48、无锡太湖学院
49、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50、西安思源学院
50、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52、郑州科技学院
53、吉林动画学院
54、辽宁财贸学院
55、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56、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57、长春光华学院
58、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59、北京吉利学院
60、广东培正学院
6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62、广东白云学院
63、黑龙江财经学院
64、大连艺术学院
65、天津天狮学院
66、成都文理学院
67、南宁学院
68、宁夏理工学院
69、闽南理工学院
70、武昌工学院
71、广东科技学院
72、青岛工学院
73、山西工商学院
73、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75、潍坊科技学院
76、长春财经学院
77、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78、哈尔滨石油学院
79、商丘学院
80、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81、黑龙江工商学院
82、长春科技学院
83、湖北商贸学院
84、哈尔滨华德学院
85、大连科技学院
86、哈尔滨剑桥学院
87、云南工商学院
88、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89、成都东软学院
90、沈阳城市学院
9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92、安徽外国语学院
93、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94、南昌工学院
95、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96、哈尔滨广厦学院
97、大连财经学院
98、商丘工学院
99、阳光学院
100、齐鲁理工学院
101、郑州财经学院
102、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102、广西外国语学院
104、辽宁何氏医学院
105、宿迁学院
106、银川能源学院
107、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108、青岛黄海学院
109、河北外国语学院
110、齐鲁医药学院
111、河北美术学院
112、广东理工学院
113、厦门工学院
114、江西服装学院
115、南通理工学院
116、重庆工程学院
11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118、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119、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120、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121、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122、辽宁理工学院
12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124、广州工商学院
125、辽宁传媒学院
126、广东东软学院
127、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128、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129、黄河交通学院
130、江西工程学院
130、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13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133、湖南信息学院
13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135、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136、山东华宇工学院
137、上海兴伟学院
138、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139、福州理工学院
140、山东现代学院
141、厦门华厦学院
大学科目网(https://www.whdxky.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南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484),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招生政策、招生规则、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权,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8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普通专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招生,艺术类(专业课为音乐类科目)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江苏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校为了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以及满足生源质量高、人数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要,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的相关规定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用。
第十四条 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属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办学,在本科二批次招生,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就读(地点在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要求主科声乐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的6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音乐学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在我校2019年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3.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的有关规定,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普通本科专业文科类学费为3400元/生?年,理工类学费为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为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与爱尔兰合作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36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1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学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具体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除俄语专业外,其余本、专科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电话:0371-86507767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和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8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
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学(书法)、美术(专科)、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专科)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育教育(专科)专业均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专业收费标准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标准执行。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100元/生·年收费(收费标准以2018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或其它诸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1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 学校代码:10481
3.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2011年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顺利招生。2014年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第二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遴选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1875亩,现有校舍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3亿元,馆藏在册图书530余万册。学校下设24个院(部),与韩国全州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以及美国、瑞典、芬兰等国家的大学合作办学,开展本专科、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互换、教师访学进修、科学研究等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教师中教授135人,副教授38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100人,其中博士352人。拥有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管专家、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2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以教授、博士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本专科在校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共计28000余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研强校”工程,近5年以来,我校共获得项目150多项,连续三年在全国600余所新升本科院校中名列第一。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工程”,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长效机制,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原则,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卧龙学子”人才培养品牌享誉中原。学生在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大赛中频获殊荣,学生考研成绩突出,深得社会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超过90%。2016年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质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二、组织机构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体质,除符合体检规定外,要求女身高162-172cm,男身高172-184cm,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1、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六、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七、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八、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和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
报考期间咨询电话:0377-63510790 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 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63516507(传真)
招生咨询QQ群号: 492984669 517776292 589716599 614424432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nuzsb@163.com
海南2024本科普通批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投档线公布(含民族班和预科班)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普通批(含民族班和预科班)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线已经公布,其中: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05)投档线497分、北京金融科技学院(04)投档线537分、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02)投档线518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01)投档线483分等。海南2024本科普通批
高校怎样才能具备开设专升本专业的资格?专升本考试分四类,具体的包括条件如下:第一类:普通高校专升本普通专升本是各省教育厅组织考试,各省考试科目、时间、招生人数都不同。报考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能如期毕业。只招收在本省的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且能如期毕业的学生。报考专业只能报考原专业或相近专业。考试科目英
2024年旅游管理专业哪些大学好哪些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强2024高考志愿填报时,对于想要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来说,了解旅游管理专业有哪些大学很重要。在全国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院共有504所,其中黑龙江有16所,广东有24所,天津有7所,而旅游管理专业比较强的大学有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农学院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旅游管理专业哪些大学好的详细信息,仅供参考!2024旅
川内哪个三本院校的旅游管理好四川师范大学,虽然主体是二本的,但还是有三本哈,而且也想但不错的哈!可以参考一下这个在2006年5月15日出版的《科学时报》上,公布了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排行榜,旅游管理专业院校排名依次为:1.中山大学、2.东北财经大学、3.云南大学、4.陕西师范大学、5.西安交通大学、6.暨南大学、7.南开大学、8.浙江大学、9.厦门
哪个二本学校的旅游管理专业比较好四川师范大学,二本的,是四川省开建旅游管理专业最早的哟!可以参考一下下面这个,在2006年5月15日出版的《科学时报》上,公布了由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排行榜,旅游管理专业院校排名依次为:1.中山大学、2.东北财经大学、3.云南大学、4.陕西师范大学、5.西安交通大学、6.暨南大学、7.南开大学、8.浙江大学、9.厦
哪些二本校旅游管理专业好桂林理工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是国内较早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知名度较高。东北财经大学,热门且分数线较高的学校,二本招生在部分地区,专业实力较强。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财经类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也表现不错。广东商学院、河南大学,文科类学校,旅游管理专业有其特色。湘潭大学,位于长株潭城市群,旅游业发展迅速,学校在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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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2021年新乡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尚未公布,2020年新乡学院专科会计文科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58分,理科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18分。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招生政策,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普通本专科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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